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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知名农产品品牌有“办法”了

    信息发布者:吕世山
    2017-08-11 21:33:46   转载
         2017-08-09 情系三农

    近日,从市农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品牌管理,推动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青岛农产品品牌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申请知名农产品品牌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的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8月14日前,公众可提出建议和意见。 

    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青岛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青岛知名农产品品牌”认定: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青岛市辖区内,或使用青岛市外注册商标的;近三年内,申报产品在各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安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近三年内,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有其他不符合青岛知名农产品品牌申请条件的。 

    青岛知名农产品品牌证书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青岛知名农产品品牌”称号,注销其证书,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品在区(市)级以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工作中出现不合格记录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转让、买卖、出租证书及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的。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联系电话85731234 66999687(传真) 

    电子邮箱:nwscc@163.com。

    版权声明:版权属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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